寿宁县2016年度G235线标准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寿宁县2016年度G235线标准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S招(宁)-*******开标时间:2017-01-26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宁德市公路局寿宁分局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CS招(宁)-*******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寿宁县2016年度G235线标准化养护工程(灾防工程)已由宁德市公路局以寿宁县2016年度G235线标准化养护工程(灾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路程〔2016〕318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公路局寿宁分 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 标人为宁德市公路局寿宁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德市寿宁县;

2.2建设规模:寿宁县2016年度G235线标准化养护工程(灾防工程)包括起讫里程K0+000~K27+200,路线全长27.2公里,公路等级标准: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其中路基宽度8.5m。本次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元;

2.3施工工期: 9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同时满足《铁路沿线斜坡柔性安全防护网》(TBT3089-2004)和《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具有近5年内(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合同段造价约为8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工程(灾防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可查询到,如若查询不到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若拟派的项目 经理 为 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

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 若拟派的项目 经理 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

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 规定。

(3) 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

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10日(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招标图纸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其中《国家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1月26日09时00分, 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网上打印《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凭证(投标企业购买标书后,请仔细核对打印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是否有交易编号二维码,若无,请清除缓存后重新打印列表,以供开标时招标代理扫描交易编号二维码验证交易编号)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投 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5.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 元人民币。

注: 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附后)的原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 “公告答疑”上发布 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 答疑纪要 、修改 及补充通知 (如有), 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 应自行留意 , 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 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公路局寿宁分局;

地址: 寿宁县解放街296-1号 ;

电话: 181*****815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207室 ;

电话: 139*****867

联系人: 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账户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2*****040017990。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FZCS招(宁)-******* 投标保证金”。

监督机构:宁德市公路局纪委;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11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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