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产业化扶贫水利项目第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产业化扶贫水利项目第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宜阳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产业化扶贫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6〕1120号文及宜阳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扶贫整合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宜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该项目第五标段第一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3家,不符合开标条件,现对宜阳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产业化扶贫水利项目第五标段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宜阳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产业化扶贫水利项目第五标段(二次)
1.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6】173号
1.3预算金额:总投资1300余万元,主要解决14个乡镇、27个贫困村、1.71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五标段投资约155万元
1.4工程地点:分布在锦屏镇、香鹿山镇和盐镇乡等14个乡镇、27个行政村内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6工期:4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及内容:针对宜阳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产业化扶贫水利项目,所需水泵、钢管、地埋线、消毒设备等机电设备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制造水泵或水泵相关的机电设备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经销代理商;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除外)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装招标产品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
4.实行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的产品,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批件);
5.所投主要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
6. 2013年11月1日以来,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7.本次所有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未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除外)或生产企业的授权书(经销商提供)、2013年1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主要产品(潜水泵)的检测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图纸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需另付邮资[邮资金额50元],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四、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集体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及责任自负,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宜阳县城东新区创业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与香山路交叉口龙盛南刘B区商务楼1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hnjinlid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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