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的公示
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 号)要求,现将江门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门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联系电话:0750-*******,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邮政编码:******。
附件——江门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计划表.docx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3日
标签: 专项资金 口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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