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月6日8时30分 至 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HGAHGD
********建设单位:东莞市黄江镇北岸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黄江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工程名称:东莞市黄江镇北岸工业区河涌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黄江镇北岸社区工业区
投资金额:
*******.60元
工程规模:河道总长度703.41米,河道桩号0+000~0+313.91段,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形式,箱涵净宽4m,河底高程11.36m~9.48m,河底纵坡0.25~0.0028;河道桩号0+319.30~0+703.41段在现状河床上进行混凝土护面,河道底宽约3~5m,河底高程9.48m~8.40m。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
发包范围:东莞市黄江镇北岸工业区河涌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不仅限于)包括:1、水利建筑工程(土方挖填,河底挖除原抛石,桩工程,箱涵,砼护面等);2、排水部分(土方挖填,拆除钢砼排水管,拆除简易木桥,新建预制钢砼排水管,排水管基础,砖砌集水井,白蚁防治等);3、围堰工程(拉森钢板桩围堰,预制钢砼临时导流管,拆除钢砼排水管等);4、其他临时工程(施工工棚,施工仓库等)。箱涵结构层以上的铺装层以及路面恢复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2月20日0时0分 至 2017年6月19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或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 1、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注册建造师(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情况为准);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其资质等级不低于贰级(注:按《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参加投标);
4、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5、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兼职;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7、项目负责人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办好录入及网上公布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月6日8时30分 至 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免费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89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处于“正常登记”状态);或企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且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3、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4、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5、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分大于90分的企业。
8、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9、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