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CS-202502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5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入、“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m.ccg即.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3日至2025
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
本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
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
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
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测100米)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CS-202502027
项目名称: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现场核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万元
最高限价:21.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完成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
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调整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m,c©g即80.cm)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藏
时间2025年03月3日至2025年03月10日(碳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碳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3日至2025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上
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
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
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
发放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方式:15042785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O0米
联系方式:13352378802
邮箱地址:LNhongrui8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13352378802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0427854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13352378802
电子邮件: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簧责人: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