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镇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甘霖镇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嵊州市甘霖镇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建设工程 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嵊发改中投[2015]74号、[2016]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100%,招标人为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甘霖镇上高区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元,已经招标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元,剩余未招标的概算建安费(即本次招标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元。本次招标审定预算造价*******元。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率报价范围为工程审定预算造价的10%--18%。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

2.3 招标范围: 嵊州市甘霖镇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建设工程——上高区块施工图范围内的管道铺设、道路修复等工程,但不包括上高园区管网JCW21(此井保留)-XLW11、XLW4-XLW16、XLW8-XLW19、XLW32-JCM25(此井保留)和终点段JCM34(此井保留)-JCW41管网。

2.4 工程类别:三类。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否。

3.0本工程是否采用指纹及面像考勤管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在省级诚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但同一投标人拟派不同项目负责人的,不受该限制。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已按照“嵊建设[2016]66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

3.3.2企业具有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有效期内)。

3.3.3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4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我市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3.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3.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1日,其中2017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为集中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集中报名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随带授权委托书,上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提供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需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见公告附件)一式二份,办理报名事宜。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版营业执照)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5000元 (大写:玖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账号:********155*****020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时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2评标入围方法: 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25家的,由招标人按报名先后顺序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25家(依次先摇取的前25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25家或少于25家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替补3家(招标人再次摇取的前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依次类推。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6.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作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交资信标和技术标,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各投标人按入围球号先后顺序(全部入围的按报名序号)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自的下浮率报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对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审查),最终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该投标人抽取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若出现并列最大下浮率,由并列的投标人按原抽取顺序再次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球码,球码数值最大者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下浮率按第一次抽取的计算。中标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标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6.4中标方式: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6.5质量保修: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二年。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甘霖镇桃源路1号 地 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123号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吕杭超 联 系 人: 黄静尔

电 话: 138*****66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 收集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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