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服务招标公告

校车接送服务招标公告



和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CYZB-2017-XC01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和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受和林格尔县教育局(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和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

2.2. 项目内容:和林格尔县境内校车接送服务经营权;

2.3. 项目规模:预计乘车总人数1500名(以实际数字为准),试运营期间需配备校车20辆;

2.4. 项目实施地点:和林格尔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招聘社会上具有雄厚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校车运营单位,并承诺在和林格尔县注册成立公司,负责和林格尔县范围内的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运载接送任务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服务,其中包括:购买全新的符合运营要求的校车(此校车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校车车辆必须符合《专用校车技术安全条例》规定;

2.6. 运营与管理服务期:暂定2年,具体运营管理服务期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校车运营单位,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0日[每天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巨海城3区商业6#房,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

4.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4.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6)投标人近3个月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0日[每天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2.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巨海城3区商业6#房,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

6.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7、公告发布媒介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林格尔县教育局

联系人: 吕栋

联系电话:139*****31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颖、苏和

联系电话: 136*****300****-*******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巨海城3区商业6#房






和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CYZB-2017-XC01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和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受和林格尔县教育局(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和林格尔县校车接送服务招标项目;

2.2. 项目内容:和林格尔县境内校车接送服务经营权;

2.3. 项目规模:预计乘车总人数1500名(以实际数字为准),试运营期间需配备校车20辆;

2.4. 项目实施地点:和林格尔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招聘社会上具有雄厚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校车运营单位,并承诺在和林格尔县注册成立公司,负责和林格尔县范围内的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运载接送任务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服务,其中包括:购买全新的符合运营要求的校车(此校车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校车车辆必须符合《专用校车技术安全条例》规定;

2.6. 运营与管理服务期:暂定2年,具体运营管理服务期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校车运营单位,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0日[每天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巨海城3区商业6#房,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

4.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4.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6)投标人近3个月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0日[每天9: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2.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巨海城3区商业6#房,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

6.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林格尔县教育局

联系人: 吕栋

联系电话:139*****31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方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颖、苏和

联系电话: 136*****300****-*******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巨海城3区商业6#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接送 校车 和林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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