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处置拍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处置拍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孝昌县财政局孝财采备【2016】1215-3号政府采购计划确认函,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孝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孝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处置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XCCG-AL********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孝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处置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招标内容:公务用车处置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以综合得分前三名为拟中标候选人,取前一名为中标人(详细招标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孝感市城区工商部门注册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受托拍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拍卖公司必须具有在孝感市城区工商部门注册三年以上的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应具有湖北省商务厅等机构颁布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具备安全停放、展示、拍卖(50台车辆规模)场地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必须具备由湖北省拍卖行业协会授予的AA级以上信用等级;
6、投标人必须提供在近三年拍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购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查:(1)工商营业执照(有上述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AA级以上信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三年拍卖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5)能安全停放、展示、拍卖(50台车辆规模)场地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法人授权书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直接购领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登记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元月9日至元月11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元月13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元月1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联系人:
采购人:孝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刘国元
电 话: 135*****545
代理机构: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龚艳平
电话: 15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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