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度生态修复监督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公示
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度生态修复监督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公示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大楼4号楼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度生态修复监督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无
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采购数量:1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限额(元):******元
采购部门:环境管理科
联系人:龚工
联系人电话:0755-********
报价截止日期:2025 年3月13日
报价方式:接受纸质或电子文件报价,纸质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投标人相关人员社保证明(见附件投标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格式)、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一式一份,报价日期以签收之日为准,邮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14。电子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投标人相关人员社保证明(见附件投标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格式)、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报价日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地址:gongying@meeb.sz.gov.cn。
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制定覆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以及贯穿问题识别、方案制定、过程管控、成效评估等重要监管环节的生态修复标准,加快制定生态修复评估指南”。
《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及行动方案》提出“构建生态修复成效跟踪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体系”、“系统开展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体系研究,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研究”等重要工作任务。《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出,“推进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成效评估”,包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成效评估机制”。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需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职责。通过开展本项目,加强对辖区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协助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能力。
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协助编制生态修复项目年度现场评估清单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等文件,协助收集整理已验收、正在实施中及拟开展生态修复项目,形成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核查项目规模、生态影响、项目周边重点保护对象、是否位于敏感区等情况,完善项目信息,形成年度现场评估清单。
2、协助开展生态修复项目日常监督核查
协助制定日常监督核查工作方案,明确核查内容、时间进度、人员安排、核查程序、反馈机制等内容,按照年度现场评估清单,依据《深圳市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协助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核查,主要核查项目实施进展、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状况、施工期间是否对周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影响或破坏、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修复成效等内容,协助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修复项目现场核查报告》。
3、提供生态修复监管相关技术支持
依据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针对落实生态修复监管及相关应急情况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咨询。
二、项目成果
(1)《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现场评估项目清单》,1份;
(2)《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修复项目现场核查报告》,1份;
(3)《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度生态修复监督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工作总结报告》,1份。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至公示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采购需求公示10个自然日。
附件:投标人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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