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开发区网格工作宣传推广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金华开发区网格工作宣传推广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金华开发区网格工作宣传推广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部

项目名称:金华开发区网格工作宣传推广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华开发区网格工作宣传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继续夯实金华开发区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实战阵地,推广网格工作“金开品牌”,讲好拼搏实干的“金开网格故事”,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部拟采购2025年度网格工作宣传推广合作项目,计划在报刊、电视、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元化融媒渠道,做强重点宣传,做实主题宣传,做优正面宣传。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继续推进“后创建时代”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扩大开发区网格工作影响力,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部拟借助媒体现有的报纸、新闻客户端、网站、户外发布平台等传统媒体。本项目承接方需有高标准的导向把控能力和高水平的产品宣发渠道,又要熟悉本地实际的本地化宣传力量。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作为金华市唯一的市级新型主流媒体,拥有相当规模及专业的组织人员和《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中新报》三张报纸,金华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共频道三个电视频道,金华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交通音乐广播、对农广播三个广播频率以及金华新闻网、金彩云客户端,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商业平台建设运营新媒体账号矩阵,全媒体用户规模超过1000万,具有较强的消息敏锐度、媒体传播公信力、影响力和引导力,能更好地掌握开发区网格工作动态,实现全国范围内更广泛传播。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部

联 系 人:杨芳菲

联系电话:182*****178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路6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推广 开发区 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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