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廷名苑高层区导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紫廷名苑高层区导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1)招标人:常州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紫廷名苑高层区导视系统工程
3)建设地址:广电路以南、绛子路以东、星火路西侧
4)投 资 额:约55万元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原总包两标段,一标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1日,共30天;二标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共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资来源:自筹。
4、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导视系统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标识、标牌制造及安装);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名
8、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9、对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1)、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审截止时间准时到达资审现场并签到,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审截止时间准时到达资审现场并签到,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通江路支行,帐号:8873 2042 1800 1201 0000 15782。(保证金缴款事项详见资格审查须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合格抽签不入围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转帐方式转入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5)、投标人报名时可到高新区查阅或咨询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可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
6)、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06室)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之前换取)】,江苏方升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财务科(1706室)审核)。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后,才能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否则不予开具。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10、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2016年10月至 2016 年12月,连续缴纳三个月);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2016年10月至 2016 年12月,连续缴纳三个月);④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报名申请书文本格式详见网站招标公告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资审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注:1、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其中之一均可)。
2、资审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年审及继续教育(如需)等合格。
12 、报名、资审、开标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 ~2017年1月9日;地点: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进延政中路2号金源大厦F1705室)(工作日8:30-17:00)
②资审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0日14:00;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海湖路1号 )3110室(超过14:00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11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13、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800元整;图纸押金/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14、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东路158号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2号
金源大厦F1705
联系人:吕立恩 联系人:陈森艳
电 话:138*****020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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