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城口县2025年老腊肉产业链补助项目生产环节的公告
关于实施城口县2025年老腊肉产业链补助项目生产环节的公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实施城口县2025年老腊肉产业链补助
项目(生产环节)的公告
为稳定全县生猪生产,持续推进城口老腊肉全产业链发展,特制定《城口县2025年老腊肉产业链补助项目(生产环节)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扶持环节和标准
(一)良种引进。补助标准:能繁母猪按70%比例补助不超过1000元/头,种公猪不超过2000元/头。能繁母猪50头以下可引种公猪1头进行补助,能繁母猪50头以上的可引种公猪2头进行补助。原则上能繁母猪最高补助数量不超过30头/户(含新建场),确因规模大淘汰更新数量多的不超过年末能繁母猪存栏20%,且所有未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算散养户,补助数量不超过5头/户,未纳入生猪规模场监测月报的补助数量不超过20头/户。
(二)能繁母猪、仔猪商用疫苗补助。按照疫苗购买价格90%补助,能繁母猪不超过100元/头、仔猪不超过15元/头(1头能繁母猪年产仔猪平均20头计算)。且所有未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散养户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0元/户,未纳入规模场监测月报的补助总金额不超过*****元/户。
(三)数量认定。以上环节涉及能繁母猪数量认定参考直连直报、养殖备案等系统数据,随机抽查核实。
(四)2025年能繁母猪良种改进、能繁母猪、仔猪商用疫苗补助总资金400万元。
二、扶持对象
全县生猪养殖场(户)。
三、时间安排
(一)良种引进。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底期间,按正规程序引进良种种猪并按要求提交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商用疫苗补助。2025年11月底前。
四、资料要求
(一)良种引进补助。引种单位需提交良种引进申报验收表(附件1)、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场(户)内外图片、供种猪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明、检测报告、种猪合格证明、种猪系谱、图片(采购、验收和进场后图片)、采购协议、发票、支付流水凭证等资料,同时报送良种引进申报验收表电子件,由所在乡镇组织人员验收,验收人数不低于3人。
(二)商用疫苗补助。养殖户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图片等)提供给疫苗供应商,由疫苗供应商代为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及疫苗购买记录台账,交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后统一拨付资金,直补到户。
五、其他事项
(一)良种引进申报资料经乡镇街道审核,验收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乡镇街道分别于6月5日、11月5日前将良种引进项目资料及2025年良种引进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档)统一交到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资料核实后直补到户。
(二)商用疫苗补助,没有公章的一律按照个人登记购买,按照养殖场登记的营业执照、公章需要与直连直报系统备案名称一致。
联系地址:禹田花园市场监管局706畜牧中心;联系人:余世琼,联系电话:023-********。
附件1:良种引进申报验收表
附件2:良种引进汇总表
附件1
良种引进申报验收表
养殖场名称 | 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开户行 | 账号 | ||
养殖场 现有条件 | 圈舍平方米,产床个,限位栏个, 设计常年存栏头。目前:种公猪头,能繁母猪头,后备种猪头,其他猪头。 | ||
项目实施 内容 | 养殖企业于2025年月日,从(企业)引进二元母猪头,品种公猪头,运输车辆牌照。 | ||
引进良种 种猪用途 | 1.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更新:头能繁母猪。 2.新增产能:头能繁母猪。 | ||
项目申请 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以上良种引进申请未享受过其他补助,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明确补助数量) |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核实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5年良种引进汇总表
乡镇街道: 填写时间: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引种数量(头)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银行卡类型(对公/个人) | |
能繁母猪 | 种公猪 | |||||||
合计 |
标签: 生猪生产 老腊肉产业链 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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