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镇甓湖路、国庆西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界首镇甓湖路、国庆西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界首镇甓湖路、国庆西路大修工程监理项目的询价采购单
GYZCX—201701 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咨询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 、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 、 报价请于 2017 年1月12日15:00前 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8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 、 请将包括“总价”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报价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 、 供应商 如不按要求履行合同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 、 业务咨询电话:采购中心:钱先生 ****-********
报 价 单 单位: 元
项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总价 | 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 | |
1 | 界首镇甓湖路、国庆西路大修工程监理项目 | 详见附件 | 1 | 4 个月 | ||
合计 | ¥: 大写: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报价要求 | ||||||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应具有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2 、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招标控制价为11.07万元,折算费率为1.8%。(按建安费615万元计算) | ||||||
3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2013年1月1日后)一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4 、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所有内容,否则当废单处理。 | ||||||
5 、界首镇甓湖路、国庆西路大修工程监理项目工作内容应按照交通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
6 、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7 、界首镇甓湖路、国庆西路大修工程监理项目工作全部完成且通过验收,将按照7:2:1的支付方式支付监理费。工程验收不合格,将不支付监理费。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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