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处零星灯光设施改造及氛围营造工程招标公告
养护处零星灯光设施改造及氛围营造工程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养护处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养护处零星灯光设施改造及氛围营造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7-2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养护处零星灯光设施改造及氛围营造工程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四个标段):延安市养护处零星灯光设施改造及氛围营造工程采购,第一标段公交候车亭改造;第二标段路灯灯杆涂装,路灯控制箱、变压器箱体涂装,灯光提升项目范围外市区五桥、两岸景观提升;第三标段氛围营造、灯杆吊旗改造;第四标段市区景观灯桥梁灯灯罩更换(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贰佰捌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元),一标段:陆拾伍万零贰佰陆拾陆元柒角捌分元整(650266.78元);二标段:肆拾伍万伍仟零叁元零肆分整(455003.04元);三标段:壹佰伍拾伍万贰仟玖佰玖拾元陆角陆分整(*******.66元);四标段:壹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贰元柒角壹分整(188882.71元)。
四、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付工期:安装工期20天,拆除工期10天。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的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6年1月17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3、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30前
八、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30整
九、投标和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十、采购人:延安市养护处
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152*****368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 ****-******* ****-*******
保证金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开标现场、中标公告及合同编写联系人:薛先生 马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联系人:任女士 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编:716000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9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赴贵单位办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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