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部申报2025年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

?关于本部申报2025年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

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下属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便函﹝2025﹞6号)精神,现将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本部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2025年2月28日—3月9日;

申报途径:上海市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http://pro.shanghaicme.com)

2.纸质报送:完整申报材料一份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11:30前送至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东一楼502室)。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项目。(纸质材料要求:系统直接导出打印文件、项目负责人须在承诺书上完成手写签名)

3.形式审查、专家评议:2025年3月10—11日,由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

4.项目修改:2025年3月13日。

二、申报要求

1. 202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国际、国内发展前沿;

2)本学科的国内、本市发展前沿;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4)获省、部委级或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5)国际、国内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6)填补本市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各单位在申报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时,应切实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三、注意事项

1.市级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应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举办天数、所授学分和招生人数;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立项数(含国家级、市级的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3.项目理论课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4.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5.202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日期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6.其他与国家级项目申报书不同的栏目与内容:

1)申报项目时,需填报收费金额,如免费,则填“0”;

2)学分数根据3小时1学分、1天2学分自动计算。

7.202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专家评议和综合测评等情况,院本部最终报送市继教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项;

8.其他注意事项参照《关于申报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问答》。

四、联系方式

沈莹 021-********-****** 138*****584

附件:关于申报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问答(202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继续医学教育 申报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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