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联动报警系统及农合信息发布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视频联动报警系统及农合信息发布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09日 11: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1月09日 08:30至2017年01月1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见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16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见公告 | ||
预算金额 | ¥225.28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永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艳栋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608室 (深圳街8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永霞 联系电话:****-******** |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B201612C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艳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永霞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608室 (深圳街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编号:ZJZB201612C02 项目编号:********Z14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科技法庭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供货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11、由于本项目所涉及书记员庭审系统、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智能庭审主机等须同丰满区人民法院现有审判系统案件数据挂接,因此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报名前进行软件兼容性相关测试,由采购单位出具测试通过证明文件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16时00分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
联系人:郑艳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608室 (深圳街86号)
联系人:刘永霞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28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9日 08:30至2017年0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公告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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