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陈列馆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告
文化陈列馆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松桃苗族文化陈列馆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苗族文化陈列馆装饰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投资【2016】6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九黎文化旅游影视传媒演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九龙湖景区内。
2.2 建设规模:总装饰面积1945.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及配套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1828.06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可以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并以施工单位牵头。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牵头单位法人章。(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2套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注:1、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书由牵头单位授权,并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上述相关资料;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只要求施工单位提供;4、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法人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 他
本项目需召开标前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九黎文化旅游影视传媒演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松桃县
联系人:刘勇
电话:139*****00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贵阳)
铜仁市金滩汽车站旁(铜仁)
联系人:毛兴文
资质证书有效期: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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