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村(社区)阵地提升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村(社区)阵地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0*****022*********)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发改投资{2025}3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5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淖毛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淖毛湖镇党群服务中心周边地面硬化约271.42平方米及附属绿化,围栏安装146.06米,安装服务台,相应附属设备购置;公共设施维修、500KVA变压器(一主一备),部署中央空调,功能室打造及设备采购等;开发区室内墙面粉刷约4300平方米,铺设地板砖1566平方米,室内吊顶修复,石膏板吊顶450平方米,矿棉板吊顶1347平方米,公共卫生间设施(卫生间)维修,安装实木门(带亮子)50樘,入户大门1个,服务台1个,大理石窗台板61个,窗帘61个,在四楼铺设主席台地板25平方米,露台瓷砖拆换192平方米。设置大理石台阶90平方米,热镀锌栏杆35米,楼内消防设施消防水管、应急灯、安全通道指示灯等设备维修更换。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村(社区)阵地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淖毛湖镇党群服务中心周边地面硬化约271.42平方米及附属绿化,围栏安装146.06米,安装服务台,相应附属设备购置;公共设施维修、500KVA变压器(一主一备),部署中央空调,功能室打造及设备采购等;开发区室内墙面粉刷约4300平方米,铺设地板砖1566平方米,室内吊顶修复,石膏板吊顶450平方米,矿棉板吊顶1347平方米,公共卫生间设施(卫生间)维修,安装实木门(带亮子)50樘,入户大门1个,服务台1个,大理石窗台板61个,窗帘61个,在四楼铺设主席台地板25平方米,露台瓷砖拆换192平方米。设置大理石台阶90平方米,热镀锌栏杆35米,楼内消防设施消防水管、应急灯、安全通道指示灯等设备维修更换。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5)提供项目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现场管理班子成员证书或电子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相关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其他成员投标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并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注: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注册,如项目班子成员存在单位变更,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要求:提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4日到 2025年03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J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67号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西侧二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壹拾叁万元整(¥
******.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
955*****110********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请携带实体CA证书或标证通至开标现场解密(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6、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淖毛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伊吾县淖毛湖镇 |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环球国际综合楼22-7号 |
联 系 人:王建江 | 联 系 人:赵文芳 |
电 话:0902-******* | 电 话:193*****06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5年03月0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