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09日16: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1月09日09:00至2017年01月13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17日14:30 | ||
开标地点 | 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申皓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申皓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邯郸市倍卓远建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邯郸市盛海蓝郡A座2单元18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敬钊 ****-******* | ||
附件: | |||
附件1 | 定:招标公告.doc | ||
附件2 | ****************75BFE3E9FB"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定:招标文件.doc |
邯郸市倍卓远建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DBZYZFCG-2016-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皓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地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
联系方式:申皓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倍卓远建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聂敬钊 ****-*******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盛海蓝郡A座2单元18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垃圾清运车8辆,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及近三个月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所投产品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邯郸市主城区设有维修服务点的证明(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办法)。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并非投标人自己生产,应提供完整的生产厂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投标人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9日 09:00至2017年0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及近三个月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所投产品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邯郸市主城区设有维修服务点的证明(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办法)。
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并非投标人自己生产,应提供完整的生产厂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投标人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红色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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