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番大龙处〔2024〕042号送达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番大龙处〔2024〕042号送达公告

王龙:

  我街于2025年2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番大龙处〔2024〕04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番大龙处〔2024〕042号).pdf

440*****000*********.pdf">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0*****000*********.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决定书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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