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附属工程改造招标公告

市政附属工程改造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赣建吉区招字[2016]79号

招标 项 目: 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市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招 标 单 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章)

法定代表人: 郭泽庆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858

编 制 时 间: 二O一六年十二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市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吉区招字【2016】 79号

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市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经吉区发改审批字【2016】168号文批准建设,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二、工程名称: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市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地面铺装、安装、其他工程等,总造价约41万元。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地面铺装、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对投标企业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件“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规定,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持有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2017年1 月6日17: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上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www.jazbtb.gov.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和吉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zq.gov.cn)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月 22日 9: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 1月 22日 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开标厅

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3*****118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 1月6 日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市政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吉州区长塘人民法庭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吉区发改审批字【2016】168号

工程总投资

约41万元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工期为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为准)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仟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招标人将于2017年1月6日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自行勘查(费用自理)

招标答疑方式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9@qq.com)提出疑问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2 日17:00前

3、招标人将于2017 年 1 月 13 日 前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答疑结果。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投标文件

递 交

1、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22日9:30前

2、受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 月 22日9:30前

开标会

时间

2017年 1 月 22日9:30

地点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到位

其 它

1、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100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资料费收后不退。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 工程概况:

1、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地面铺装、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2)施工用水、电 已通 ;

(3)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 已完成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吉州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必须持有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且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造价员专业必须为市政类(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提供新证,施工员、质检员专业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30 日前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吉州区城乡建设局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若与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规程》和《关于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通知》(赣建价[2014]5号)。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吉安市建筑市场价格:

①市政部分可参考:2006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②取费部分可参考: 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2)投标报价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强制性条文,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3)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单价进行评审比较,本工程招标主要材料价格,招标人参照《江西省造价信息》 2016年 10月份吉安市材料信息价和吉安市近期市场行情对以下材料设定评审参考价(详见附表一)。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主材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材料15%,应出具情况说明。

(4)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等]、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报价的基数和计价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计取。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5)招标人其他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

(6)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计取工程费用,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取费标准:按照市场综合费率取费。

(7)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购前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

②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8)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各标段的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①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③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④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⑥主要材料及价差汇总表;

⑦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⑧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容的 (1)、(2)、(3)①—⑧、(4)项材料。

2、投标人各标段的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作出的响应性内容;

(5)辅助资料表:

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②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简历;

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6)参与本工程投标和用于资格后审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⑦外埠企业入赣投标备案材料。

(7)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仟元 (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帐。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指定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中:

执收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但是网银汇款时是查找不到金都分理处的,选择开户行时,只需先选“信用合作社”,再查找“江西”,再搜“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即可)

开户帐号:171*****100*******

开户行行号:********0015(如贵公司账户网银系统可自行输入行号时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

注:各投标人在转帐时必须按要求填写: 吉州长塘法庭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开标前,招标代理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接受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拒收其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银行进账票据原件一并递交。

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满3天后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在对异地投标人退款中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其自行承担。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将答疑结果报招标办备案后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应由投标人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密封袋密封口处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和拟派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建造师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吉州区城乡建设局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吉州区发改委、吉州区检察院、吉州区财政局、招标单位人员等相关单位。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 ]和拟派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七、评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中规定的下列内容的:

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3)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3、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不超过 3家中标排序人。

4、招标人在指定网站发布开标结果并根据中标公示结果确定中标人。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吉州区城乡建设局签收,并于3个工作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情况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工程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负责将该工程各标段中标单位的 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三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证书原件 提交给吉州区城乡建设局押证上岗,并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在相关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7个工作日 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本工程采用履约保证金方式进行合同担保。

(1)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合同总价的10% 。提交方式和地点:提交方式:转帐或现金 ,提交地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 合同总价的10% 银行支付担保。

(3)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一直有效;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全额返还,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 28 天内一直有效。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本施工合同的组成由: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补遗书;④投标书及其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工期

(一)工程工期

本工程甲方要求施工工期: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二)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包括征地纠纷等因素)。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总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质量与安全

(三)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为合同约定条件。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赔偿金。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如漏项、错项等),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与招标人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情况属实的,招标人应予以调整。

3、工程结算时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外,发、承包双方应不得以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

4、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量有增减时,其工程量可作调整,但单价仍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新增项目和暂定价项目按以下计价原则执行:

A、投标报价中已有适于该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

B、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计价;

C、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由中标人按相应定额计算综合单价,经监理、招标人签证确认后进入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时套用定额为:

①市政部分可参考:2006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②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江西省造价信息》2016年 10月吉安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并结合吉安市市场行情确定。

③取费部分可参考: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按招标控制价的计取标准为基数,并结合投标时的让利幅度(1-[(中标价-T值)/(招标控制价-T值)])进行同等下浮让利。

5、工程结算时调整价款因素:

①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招标控制价内评审参考价的±10%以内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此范围的,其增加或减少±10%以外的剩余部分据实调整,增减价格应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签证确认。其余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②经设计单位发出并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③经发包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④国家、江西省颁布的政策性调整因素(如人工费、税金等的调整)。(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吉州区审计局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牌和警示牌,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除外)。承包人的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22天时间在施工现场;“五大员”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每人每天缺勤罚款500元。建造师和“三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15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将所有施工垃圾清理出场。发包人代为清理的,用工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具有保管施工现场所有设施、设备和材料的义务,损坏和丢失均需赔偿,并对施工现场负有安全保卫责任。

六、材料设备供应

(七)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不提供材料、设备。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品牌应得到甲方确认。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

七、保修

(九)保修

1、乙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1年,缺陷期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价款的5%

3、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四节 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竣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江西省、吉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文件标准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需要进行二次试验的材料必须进行二次试验,并提供二次试验报告。

第五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

执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七节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担任)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若缺席作废标处理。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3、递交标书的投标企业不足叁家时,本次招标失败,业主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按江西省建设厅赣建价〔2013〕5号文件规定,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0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3元/工日。

5、各投标企业必须按赣建价[2016]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调整后的税金标准计取税金,未按要求调整,造成后果各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6、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个多岗现象,即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若有,应在开标前主动告知招标人并提供书面变更批准手续,并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开标后提供者变更无效),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废标处理。

7、根据《赣建招标函[2012]6号》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和中标后,如发现三大员(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存在在建工程,允许该三大员进行变更,但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在建工程单位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其变更的相关手续,否则按不具备中标资格处理。

8、投标企业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均应具有有效岗位证书;造价员专业必须为市政类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提供新证,施工员、质检员专业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9、市政附属设施按综合费率取费计取,对竞争性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按照定额标准的50%计取。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情况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一:

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及
规 格

单位

数量

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元)

自报价
(元)

差价
(元)

差价小计
(元)

1

水泥 32.5

kg

0.39

2

中(粗)砂

m3

53

3

卵石 40

m3

53

4

彩色卵石

t

53

5

柴油0#

t

6610

6

粗砂

m3

53

7

钢筋Φ10以内

t

2665

8

钢筋Φ20内

t

2665

9

钢筋混凝土管Φ300

m

56

10

红机砖

千块

353.63

11

30厚黄金麻荔枝面黄岗岩

m2

220

12

火烧面花岗岩走边

m2

260

13

混凝土排水管 承插口 Φ300

m

56

14

卵石40mm

m3

53

15

卵石 20

m3

53

16

t

310

23

石油沥青60~100#

t

4900

25

石质侧石

m

60

28

松模板木材

m3

1380

碎石10mm

m3

76.47

33

碎石60mm

m3

76.47

34

河砂

m3

53

36

中砂

m3

53

41

花岗岩板

m2

200

附表二:

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吉州区长塘法院市政附属工程

1

钢结构宣传栏

4

3500

14000

2

入门伸缩门轨道损害换新

1

3000

3000

合计(T值)

17000

附件一: 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进行评标。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并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者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M值为415005.55 元 (其中暂估价17000元)(投标总报价必须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本评标办法分四个阶段进行评审:①投标企业资格查验,②商务报价排序,③入围企业资格证书审查,④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报价详细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开标程序:

公开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当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开标时,招标控制价、合理低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合理竞争报价、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要约合理低价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计算原则执行。

程序一: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并宣布评标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

(6)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7)招标人抽取下浮让利系数,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时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计算D值。将等于和大于D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排序,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并将前7名(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名)确定为参加评审的入围投标人,报价排序等于或不足7家(或9家)的,应当全部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评审。排序在第8名(或第10名)至第15名的为技术标入围评审候补投标人,排序在第16名(含)及以后其余的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

(8)查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

(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入围投标人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监督委员会评审,当投标文件评审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废标后,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序依次补充参加评审;

(10)评标监督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投标文件;

(11)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不超过三名);

(12)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程序二: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并宣布评标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查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

(6)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7)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监督委员会评审;

(8)公布技术标审查结果;

(9)招标人抽取下浮让利系数,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时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计算D值。将等于和大于D值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排序,确定各投标人的报价排序;

(10)评标监督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入围前三名投标企业的商务标,当商务标文件评审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废标后,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序依次补充参加商务标评审;

(11)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不超过三名);

(12)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2、业主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β值),下浮让利系数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共九个系数。

3、投标人商务报价排序:

(1)按下列第3款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2)D≤投标人的投标价(An)≤0.97(M-T)+T为合理报价,在此范围之外的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合理报价等于或不足7家的,应当全部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评审;合理报价超过7家的,按投标总价从大于或等于D值由低到高选取7家进入资格证书查验阶段,如排序前7家投标人资格证书查验不合格或评标阶段中出现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时,排序在第8名至第15名的企业依次递补。

(3)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0.97(M-T)+T值或小于0.85(M-T)+T值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

②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计算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0.5(M+AP)-T]×β+T(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被淘汰)。

D—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M—招标控制价;

T—招标人给定的暂定价;

β—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

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

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含九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4、评标监督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报价详细评审

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排序在后的依次递补。

(1)符合性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③投标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的响应性内容全部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评标监督委员会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并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

(2)商务报价详细评审内容:

①审核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等费用是否按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②评标监督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评标监督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③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由评标监督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评标监督委员会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并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依次递补。

(4)评标监督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当拟对投标人裁定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时,应当通过询标方式告之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予以澄清申辩。当投标人对重大偏差裁定有异议的,应当场书面提出申辩理由,经评标监督委员会裁定申辩理由成立的,恢复其投标资格;经评标监督委员会裁定申辩理由不成立的,仍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评标监督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5、评审工作完成后,招标监督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排序人。

6、招标人应将工程中标情况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zq.gov.cn)、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www.jazbtb.gov.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工程中标人。

注:1、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中标排序人。

2、在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后,当等于或大于D值参加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则重新抽取下浮系数和计算D值至确定不少于三家投标人参加评审。当出现投标人少于7家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β)值后,等于或大于D值参加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仍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3、资格审查、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及商务标详细评审过程中出现废标的,不影响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计算结果(即D值仍然不变)。

附件二 (正、副)本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专用格式)


投标项目:

投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

电话:

投递日期: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承 诺 书

1、我公司郑重承诺,参加 工程投标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2、我公司郑重承诺:

①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拟派建造师和“三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③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行为;

④我公司郑重承诺,本企业及拟派建造师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对以上承诺内容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部门依法作出的一切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响应性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自报工期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2

延误工期赔偿金额

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

3

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

按合同工期赔偿合 。

4

自报质量等级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工程。

5

达不到自报质量等级的质量罚金

合同价格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辅助资料表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表一)

企业

名称

成立

日期

资质

等级

外来施工企业批准投标手续办理情况

企业

性质

企业

地址

电话

经营

范围

企业职工总数

有职称管理人员 人

工人 人

高工

工程师

助工

技术员

技工

普工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总功率(KM/hp)

制造国或产地

制造

年份

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

(表二)

姓 名

性 别

手机

电话

职 务

职 称

学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从事注册

建造师年限

注册建造

师注册证

书证号

注册建造师

级 别

近36个月

获奖情况

近36个月已竣工工程项目情况

建 设

单 位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开竣工

日 期

合 同

工 期

工 程

质 量

目前在建

工程个数

目前在建

工作量

(万元)

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表三)

机构

项目管理职务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造价员

(正、副)本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专用格式)


投标项目:

投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

电话:

投递日期: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投 标 书

(招标单位):

1、投标总报价: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含我单位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投标承诺书)属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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