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云数据中心运维、网站信息安全招标公告
教育云数据中心运维、网站信息安全招标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委员会事业 北辰区教育云数据中心运维、网站信息安全项目 (项目编号:BCGP-2017-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委员会事业 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北辰区教育云数据中心运维、网站信息安全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北辰区教育云数据中心运维、网站信息安全项目 2.项目编号:BCGP-2017-00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39.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详见项目需求书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测标准、规范。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注:供应商参标时需单独携带实质性要求所有文件以备查验,同时将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第一包: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电信行业企业,则不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可以放宽为法定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电信行业企业,则不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可以放宽为法定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交投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携带原件备查)2.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携带原件备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1-10到 2017-01-1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1-23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1-23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晶晶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委员会事业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蔡强:133*****51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委员会事业、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下载 003.zip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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