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路路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沿河路路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沿河路路灯新建工程已由南发改审批【2016】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为南漳县城管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漳县丰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漳县沿河路

招标范围

管沟土石方、路灯基础、综合布线、供配电系统、灯具安装等。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2014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核查,留复印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4年5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班子配备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能坚守施工现场。

3.3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南漳县丹阳大道与金漳大道交汇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7-9月份社保缴费发票),且不能中途更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购买招标文件后须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下午16: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丹阳大道与金漳大道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漳县城管执法局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

联 系 人:金涛

电话:139*****345

招标代理机构:南漳县丰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漳县卞和北路151-3号

联 系 人:桂连友

电 话:0710--*******

                          2017年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漳县丰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