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编号:CLPSP16GZ14QY72
三、项目名称: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项目情况一览表: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2017年法律顾问服务 | 人民币3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6.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在招标人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重大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6.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5 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6.6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传或Email(CL********y@163.com)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负责人,需提供负责人证明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备注:以上资料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7.2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间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八、 招标文件发售期截止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九、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2月7日 9:00~9:3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7日 9:3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名称: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36层
(二)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尹小姐
招标项目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48/750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邮政编码:510075
Email地址:CL********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三)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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