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招标公告
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及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采购标段2: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Z216WXR610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7-01-16 17:00:00
联系人:张晓飞
州核电厂1、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标段2: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招标公告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确定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并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确定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并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各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标段2: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Z216WXR610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
设备数量: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及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全新的6台安注箱、4台硼注箱及2台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还包括锚固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文件和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详图设计等。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安注箱:设备分级:安全等级:核2级,质保等级:QA1,抗震类别:1I,清洁度等级:A1。
硼注箱:设备分级:安全等级:核3级,质保等级:QA1,抗震类别:1I,清洁度等级:A1。
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分级:安全等级:NC级,质保等级:QA3,抗震类别:NO,清洁度等级:B。
(3)交货时间:
漳州2号机组DDP现场交货海南4号机组DDP现场交货
FCD+参考时间FCD+参考时间
安注箱预埋件16个月2020-01-1516个月2021-09-25
安注箱20个月2020-01-1520个月2021-09-25
硼注箱17个月2019-09-2517个月2020-05-25
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28个月2019-08-2528个月2020-04-25
注:交货进度时间以实际FCD时间为基准起点时间,日期时间以FCD+X(月)时间推算。如果由于国家项目审批原因造成FCD推迟,相应的交货日期时间也将推迟。
交货地点:漳州项目现场指定地点/海南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招标方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标段2: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供货商合同履约信息表》(电子版)、投标保密承诺函和电汇底单,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3)发售时间:2017年1月10日9:00-1月16日17:00。
(4)联系人:张晓飞 电话:***-********转802 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2月22日 9:00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1:00时之前将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并完成在线投标;开标时请务必携带CA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及其分包方须取得核2、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已受理且经评价可以满足先决条件的,视同满足)。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5) 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6) 因本项目特殊性,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标段2:漳州核电厂2号机组和海南昌江核电厂4号机组安注箱、硼注箱及辅助给水系统除氧器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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