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防幼儿园食堂厨具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营防幼儿园食堂厨具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如皋市九华镇营防幼儿园食堂厨具设备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如皋市九华镇招标办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如皋市九华镇营防幼儿园 。
(2) 工程规模: 总价约10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3) 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到位
(4)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食堂厨具设备安装
(5)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报价清确定设备质量标准)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
7、本工程招标公告、文件由九华镇政府招投标中心提供,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1月9日。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公告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7 年 1月 14 日 12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8、本工程最高限价:厨具设备安装工程10万元(含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相关费用及税金)。
9、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7年1月14日12时前至如皋市九华镇招标办报名并购买工程招投标资料,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不计息。
10、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7年1月16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有效)提交至镇招标办开标室,并在2017年1月16日15时开标(初定)。投标人若对本工程招标公告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7 年 1月 14 日12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11、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12、付款方式:工程安装经验收合格后,2017年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2018年结清,付款时提供完税发票。
联系人: 吴新荣 王周 联系电话:159*****911 135*****889
招标人(公章):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发 布 日 期: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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