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语言实验室招标公告

计算机语言实验室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我部进行资格预审。

一、 项目名称:计算机语音实验室

二、 项目编号:2017-WZCG-1001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网络型专业语言教学实验室(含电脑主机)

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

合同签订后50天内

长春市人民大街7855号行政管理区

2个房间,1个120点位、1个40点位共160点位

2

一室多用云网络语言教学实验室

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

合同签订后50天内

长春市人民大街7855号行政管理区

2个房间每个40点位共80点位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运杂费: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四、 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五)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有效授权文件;若不是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六)具备“云桌面管理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化语言教学系统证书、语言教学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拥有ISO质量认证、云网络学生工作站节能认证证书、国家级实验室检测报告(频率响应63~10KHZ(±2db)、失真度≤0.8%、信噪比≥70dB、对话延迟<5ms)。

五、 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云桌面管理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化语言教学系统证书、语言教学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拥有ISO质量认证、云网络学生工作站节能认证证书、国家级实验室检测报告(频率响应63~10KHZ(±2db)、失真度≤0.8%、信噪比≥70dB、对话延迟<5ms)。(复印件)

5.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有效授权文件(复印件);若不是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报价)。

(四)结果告知

我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六、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855号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和14:30-17: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七、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单位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电 话:****-********

周先生电 话:****-********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855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语言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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