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嵊州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嵊州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410-******-04-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嵊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2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085.95 万元,
建设规模:对嵊州市中心粮库内一期的6幢仓库建设成散装仓库,共13个廒间;对二期的9幢仓库进行气密性建设,共11个廒间;对嵊州市福全粮食储备库的南侧及西北侧地质滑坡挡墙进行建设、在库内新建一座粮食产后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共计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其中,嵊州市中心粮库仓房面积为*****平方米,嵊州市福全粮食储备库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为620.89平方米。
建设地点:嵊州市黄泽镇金龙路2号(嵊州市中心粮库内),嵊州市长乐镇创业路18号(嵊州市福全粮食储备库内)。
2.2招标范围:嵊州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55.65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095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工程业绩 (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须满足3.1、3.2内容。
3.5?其他要求:
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④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⑤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其它项目部管理人员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 (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3 月 26 日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7.监管机构: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81号 地址: 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马佳丽
电 话: 0575-******** 电 话: 0575-********
邮 箱: / 邮 箱:**********@qq.com
2025年3月5日
标签: 粮食仓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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