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包 | | 资质业绩要求 | 交货期 | 最高投标限价 |
| | 个数 | 包号 | | | |
KC25GBJ10-GJW003 | 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 1 | 包1 | 通过《10kV箱式变电站(包14)2025年》的合格申请人 | 2025年4月15日,4月30日 | 86.249万元 |
| | 1 | 包2 | 通过《环网柜B库(包16)2025年》的合格申请人 | 2025年4月15日 | 3.2842万元 |
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KC25GBJ10-GJW00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2日 09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
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9903205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 李炎峻
电 话: 18966330308
电子邮件: 1369665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采购人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采购
项
目
资
金
来
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委托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符
合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的供
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响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预估金额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
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
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
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
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
转包行为的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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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
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
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
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
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
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
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
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
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
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
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
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
.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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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
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
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
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
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
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
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
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
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
、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
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
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述境内检验机构具
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
附表检测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
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
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
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
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
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
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
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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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
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 次 实 行 网 上 申 请 电 子 版 采 购 文 件 , 不 再 出 售 纸 质 采 购 文 件 。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仅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jhe
e.zjycgzx.com)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09:00【法定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jhee.zjycgzx.com)”登陆注册商户进
行登记下载标书(不再收取标书相关费用),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
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特别须知: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优泰电子签章服务大厅”“https://sign.utcsoft.c
om/utcbpc/service/home.html?q=sgccztb”办理,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
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上传招标文件失败或投标失败的后果,将由潜在投标
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转出,不接受其它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
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五个工作日内汇出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以规定截止时间前汇入
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保证金缴纳凭证需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保证金上传端口。
收款单位: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银行帐号:3301040160001182073
汇款摘要:KC25GBJ10-GJW003包1(项目编号 包号)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如有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传至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报价及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3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
6
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应答文件,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和光盘文件。投标人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应答文件及电子报价提交至招投标信息系统。
5.2招投标信息系统:“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jhee.zjycgzx.com)。
5.2.1“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上传说明
(1)应答文件应按分包为单位编制,按照要求上传PDF格式的文件。
(
2)
以分包编号为单位提供一份不可编辑PDF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或者采用电子盖章)投标文件上传至“
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清单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当系统内报价与不可编辑PDF电子版报价不
一致时,以系统内填写报价为准,系统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3)“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71-51212191、0571-51212192。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谈判时间
6.1应答时间(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二轮报价时间:2025年03月12日10:00时-2025年03月12日10:30时(北京时间)。
6.3二轮报价的报价清单需盖章扫描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jhee.zjycgzx.com)的其他文
件端口。
6.4现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方式进行,实行在线开标、评标和公示,现场开标时不组织投标代表参与
现场开标会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观看开标现场视频直播。
7.其他事项
7.1成交原则: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单位,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打分,对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选综
合排名第一名、第二名分别为第一、第二预中标单位,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放弃,则由第二预中标单位中
标,若第二预中标单位放弃,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7.2预控措施:若综合得分排名一致,则以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一致,且价格一致,则以技术
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价格均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
7.3定标原则: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7.4评标办法
7.4.1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
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如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权重比例如下: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45%
7
+价格45%+商务10%
7.4.2价格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用多次报价,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及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评分按
最终轮报价(金额)元进行评分。
价 格 评 分 方 式 : 二 次 平 均 价 A2*k作 为 最 佳 报 价 值 ( k为 0.97-0.95不 等 , 由 监 督 抽 取 ) ;
所有应答人评审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A1(一次平均价),如所有报价都在A1(一次平均价)偏差 [-
15%,+15%]区 间 以 内 , 则 A2=A1; 如 有 报 价 偏 差 在 A1(一 次 平 均 价 ) [-
15%,+15%]区 间 以 外 , 剔 除 与 算 术 平 均 值 A1(一 次 平 均 价 ) 偏 差 在 [-
15%,+15%]区间以外的评审报价(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计算剩余评审报价的算术平
均 值 A2(二 次 平 均 价 ) ; 应 答 单 位 评 审 报 价 在 A2(二 次 平 均 价 ) 含 [-
15%,+15%]区间以内,报价每高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1分,报价每低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
分 扣 减 0.5分 , 报 价 分 扣 完 为 止 ; 应 答 单 位 评 审 报 价 在 A2(二 次 平 均 价 ) [-
15%,+15%]区间以外,报价每高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2分,报价每低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
分 扣 减 2分 , 报 价 分 扣 完 为 止 。 若 所 有 应 答 单 位 评 审 报 价 偏 差 均 在 A1(一 次 平 均 价 ) [-
15%,+15%]区间以外,则A2=A1;报价每高于A2*k最佳报价值1%报价分扣减2分,报价每低于A2*k最佳报价
值 1%报 价 分 扣 减 2分 , 报 价 分 扣 完 为 止 。
8.监督部门
本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嘉 兴 恒 创 电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集 团 本 部 -
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电话:0573-8242064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99032051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966330308
邮 箱: 1369665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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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KC25GBJ10-
GJW003
嘉恒科创民丰特纸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
备采购
附 表
合同包
个
数
包号
1 包1
1 包2
资质业绩要求
交货期
最高投标限
价
通过《10kV箱式变
电站(包14)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通过《环网柜B库
(包16)2025年》
的合格申请人
2025年4月15
日,4月30日
86.249万元
2025年4月15
日
3.2842万元
备注:
1、增值税税率执行国家规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
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依据相关规定,参与应答的供应商仅为1家时,对于采购文件中明确可继续谈判的项目,按照相应工
作流程进行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发送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视情况对推荐的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能力进
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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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