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安置区1#-17#楼电力配套设施工程标前公示
大胡安置区1#-17#楼电力配套设施工程标前公示
大胡安置区1#-17#楼电力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胡安置区1#-17#楼电力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获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聊城经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代理为聊城经济开发区金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发区华山路以东、滦河路以南、嵩山路以西、华宇路以北
2.2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电力配套设施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五级以上3、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2016年7 月22日至2016年7 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2报名地点:通过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9日通过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员注册备案的投标人,需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要求详见《网员注册备案须知》)。(2)备案登记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联系人:冯泽峰 联系电话:****-*******。
4.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4.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代表人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若是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祥见招标文件。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
7.监督机构
7.1监督机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公告发布机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聊城经开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机构 | 聊城经济开发区金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开发区 | 地址 | 开发区东昌东路53号 |
邮编 | 2520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姜焕梅 | 联系人 | 李影才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1@qq.com | 电子邮件 | jinjianzhaobiao@163.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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