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学生公寓前期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七号学生公寓前期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西工大招采(工)-2017-003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拨,概算66万元,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友谊校区内,属于旧楼拆除;拆除内容主要包括门面房建筑面积约为880㎡;两个构筑物为4层(墙厚为0.7m-1m)建筑面积约为534㎡;实验室建筑面积约为1500㎡;北面坡道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73㎡,柜架建筑面积为89㎡;临建建筑面积为170㎡;围墙及其它室内外垃圾建筑面积为约为200㎡.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实验室、沿街建筑、围墙、设备基础、构筑物、临时建筑的拆除;施工围墙(可利用拆除旧砖)砌筑及大门制作安装等全部内容。
工 期: 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
3.6外省单位应完成在“陕西建筑网”上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视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单位数量。
4.2资格预审费200元,报名时交纳。
5.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 2017年1月16日(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5室。
5.3报名时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
6.1签到时间段及地点:2017年1月17日8:30至9:00(北京时间)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8室签到,签到时核对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未带身份证原件、迟到或未到均按自行放弃资格预审资格处理。
6.2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除第3.2.2项资质外,其他均须为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备查(胶装、加封面、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梯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因报名时已提交,资格预审时不再提交。如更换被授权人,须重新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4提交资料须齐全、真实、有效、完整且签章齐全,并完全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8.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地址:友谊校区东馆515室
电话:***-********
联系人:焦老师
9.其他
9.1 投标人如出现围标、串标、借取他人资质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列入我校不良行为名单。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有相关资料均在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和“下载专区”栏目中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和下载,不再另行发放纸制版。
9.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西北工业大学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017年1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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