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心粮库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心粮库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心粮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有效期:2017-01-10 至 2017-01-29撰写单位: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撰写人:潘临东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心粮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委托,对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心粮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FSZC********03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心粮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2、项目编号:LNFSZC********0383、采购内容:粮食储藏、粮食清理、粮食输送、粮食通风等设备。4、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个合同包。5、采购预算112.6万元。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能力的本国制造厂商;(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抚顺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需提供报名起始日至报名截止日时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五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每日8:30--12:00、13:00--16:00)。报名地点: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215室)。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原件、报名起始日至报名截止日时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及原件、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五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每日8:30--12:00、13:00--16:00),投标人到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21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5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联系人:方绍银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项目联系人:潘临东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库设备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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