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油烟整治及其附带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学生食堂油烟整治及其附带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16-078-02 项目编号:DDWG201631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东北大学的委托,为东北大学学生食堂油烟整治及其附带服务(招标编号:LNZB-GJZ2016-078-02/项目编号:DDWG201631)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学生食堂油烟整治及其附带服务 2.招标人:东北大学 3.建设规模: 风量:南湖校区517700m3;浑南校区168000m3;沈河校区30000m3,合计715700m3。 4.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浑南、沈河校区学生食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260万元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招标范围:东北大学南湖、浑南、沈河校区学生食堂油烟整治及其附带服务,要求在合同期内免费维修风机、提供排风系统部件,对食堂烟气管道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对食堂烟气管道及风机、风柜进行彻底清洗,提供对所有油烟净化装置的保养、维护、清洗、升级服务,并能提供相关设备合格证及环保检测证明,保证环保验收合格。 9.投标保证金:5.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供应商入围条件。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8:30~17:00时(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供应商入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要邮寄,运费到付。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时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http://招标人: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人:凌爽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 邮编:110005 联系人:梁鑫培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lngcgjc@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标签: 整治 油烟 学生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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