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控制价:1,84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原件。

4、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的2010年1月至今承揽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合同原件(如属于大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电子系统可查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城市规划师原件且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或者城市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原件。主持并完成过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合同原件(如属于大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电子系统可查询。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1月25日0时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唐彦芳)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唐彦芳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3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彦芳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

采购单位:大庆市城乡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发展路10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秦观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4*****988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1月10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实施背景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重大民生工程之一。近年来,大庆市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推动公共交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与城市快速发展未能配套跟进,公共交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2016年,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谋划研究,建立起以轨道交通为骨架,以快速公交和常规公交为主体,以出租汽车和其它方式为补充的城市一体化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选择。为突出轨道交通的骨干运输通道作用,轨道交通项目实施后,也必然需要大规模优化现有公交线网,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互为补充,提升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水平。

二、规划目标

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既定的目标,并结合轨道交通谋划实施,在总结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分析公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厘清大庆市公共交通发展存在的问题,从大庆市经济发展需要和居民出行的实际需求出发,借鉴国内外城市发展经验,明确未来大庆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和场站规划,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推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大庆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完善的出行服务。

三、规划范围

以国务院批复的《大庆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规划范围,重点是大庆市中心城区,并考虑大庆市区与安达城区的快捷公交联系。

四、规划期限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需求和城乡客运发展实际情况,结合轨道交通谋划建设情况,分为两个规划期限:

近期:2020年,与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远期,轨道交通线路开通运营后,2030年,与下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对接。

五、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公交优先

2.公交设施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并适度超前

3.观念创新与体制创新相协调

4.城市客运交通一体化

5.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

六、规划研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交运发[2014]236号)

(4)《大庆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5)《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年)》

(6)《大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7)《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8)《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0)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七、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交运发[2014]236号)为指导,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共交通发展现状分析

通过现状公共交通调查与资料收集,对大庆城市发展、公交线路、公交场站、公交运营、公交智能化水平等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深入总结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

(二)城市发展前景及相关背景规划分析

分析和解读大庆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上位规划成果,明确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

(三)公共交通发展战略与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总纲,基于轨道交通建设,明确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定位,提出公共交通发展的具体目标。

(四)公共交通需求预测

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预测各规划特征年公交分担率、公交客流总量、公交OD分布、公交客流走廊等,为大运量快速公交规划、公交线网规划和公交场站规划提供量化依据。

(五)城乡公交线网规划

根据大庆市组群组团式城市形态,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和新区开发,构建由市区公交、组团公交、市域公交组成的城乡公交线网体系,分轨道交通实施前、实施后两个阶段进行线网布局规划,形成近期公交线网规划方案和远期公交线网规划方案,近期线网方案作为近期公交线路优化的主要依据。远期线网方案作为轨道交通实施后公共交通线路调整的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和公交线网,合理设置城市公交专用道。

(六)公共交通枢纽及场站设施布局规划。

与大庆市停车专项规划相结合,根据公交线网布局,合理规划和布局公交换乘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维修保养厂等,明确功能、建设规模及建设时序,并有针对性提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模式。根据新能源车辆发展要求,提出场站充电桩配建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充电桩设施。分类提出公交站点的设置原则和建设要求,结合北方寒地特点和大庆特色,设计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性的公交站台方案。

(七)公交车辆发展规划

合理确定公交车辆规模和运力配置,合理确定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并根据需求进行线路配车规划。

(八)公交管理与智能化规划

借鉴发达地区公交运营管理经验,提出大庆线路运行组织、场站运营组织的思路和办法,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对智能公交调度系统、智能车载终端、电子站牌、场站监控、乘客出行服务系统等智能公交系统进行规划,并合理确定建设时序。

(九)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十)公交发展保障措施与实施机制。

从政策、技术、资金、土地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推动规划目标落地。

(十一)公共交通规划实施安排

明确轨道交通实施前、实施后的建设任务及重点建设内容,分别形成公交线网调整与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库,指导公交基础设施年度城建计划的编制,实现有序实施;测算实施各项任务的资金需求,测算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资金需求总量和分阶段资金需求。

七、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未经业主允许,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任何内容。

2.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中途更换工作人员需经业主批准同意。

3.中标单位需与大庆本地规划院合作,结合城市规划落实好场站用地,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4.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确保每次成果汇报到场,在规划编制期的本地服务时间不少于60天;投标人能确保在接到业主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服务。

5.投标人须围绕评分内容编制项目招标方案。招标方案作为专家评标的依据。

八、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1.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项目分阶段进行。要求竞标人提供详细的日程计划安排,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2.编制时间:自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成果。

3.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至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根据业主需要进行方案汇报、成果调整完善,协助开展成果报批等。

4.后期服务时限: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根据业主需求进行成果汇报、方案调整等。

九、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划目标和原则、规划主要内容等所有有关章节的规定。

2.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

3.规划成果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为指导,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报告、规划图集和基础资料汇编。其中:

A、规划文本应规划文本应以条文方式表述规划结论,文字表达应规范、准确、清晰,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4(210mm×297mm)。

B、规划报告应按编制内容要求,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分析过程,作为规划文本的支撑。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4(210mm×297mm)。

C、规划图集是现状和规划设计图纸汇总。规划图集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并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等。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3(297х420mm)。

D、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文件、基础资料和参考资料等,要求目录清晰,图、表、文字等完整并标明资料来源。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4(210mm×297mm)。

E、数字成果:提供包含所有文件和图纸的电子备份文件1套,以数据光盘的形式提供,光盘封面盖设计单位章,并表明日期。文档、图件的文件命名以及有关图件的标题要求采用完整、规范。图形成果统一采用AutoCAD 2004 DWG格式。

十、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

1.提交的规划成果必须在方案图纸和文本缩印本上标注编制规划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并盖印公章。

2.承接单位应派专人在采购文件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报送成果文件至大庆市城乡规划局,采购人清点成果文件后签收登记。

3.业主根据与规划编制单位的合同内容要求,对编制单位的各阶段规划研究成果委托专家、咨询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在咨询及征求意见时,规划编制单位需向有关专家、政府部门及市民介绍方案并回答其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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