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关、潘口、宝丰、溢水等乡镇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竹山县城关、潘口、宝丰、溢水等乡镇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竹山县城关、潘口、宝丰、溢水等乡镇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竹财采认[2016]170号书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就竹山县城关、潘口、宝丰、溢水等乡镇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WHXD********1

二、项目名称:竹山县城关、潘口、宝丰、溢水等乡镇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三、谈判内容: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施采购

四、项目预算:预算金额:116万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备案证书;

4、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14年1月至今);

5、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固定合法的分支机构及办公场所(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投标人须是本项目主要设备(存储系统、电子警察、卡口、雷达、信号灯、倒计时器、信号主机)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如是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 供应商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可在2017年1月10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双休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法人营业执照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备案证书、(如是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大厅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7*****777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静 联系方式:150*****761

联系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体育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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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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