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马连洼社区便民巴士承运商招标公告
2017年度马连洼社区便民巴士承运商招标公告
日期:2017-01-10
项目名称:2017年度马连洼社区便民巴士承运商项目
项目编号:GFTC16P660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人民政府马连洼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B座7层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062
采购用途及数量:2017年度马连洼社区便民巴士承运商项目 1家
简要技术要求:2017年度马连洼社区便民巴士承运商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904500.00元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01月17日,每天9:00—16:00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B座7层会议室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由购买人支付。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7年1月24日13:00
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B座7层会议室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孙志明 马超
联系方式:***-********-****、8062
传真:***-********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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