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2017年度小额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城市桥梁2017年度小额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城市桥梁2017年度小额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中心城区;
2)工程建设规模:2017年度总投资200万元以内的小额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监理总工期:同施工工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名录库中的企业,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含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莆田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应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投标人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要书面招标文件或图纸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图纸时不记名,也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
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座9层902)。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16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住建局一楼信息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处。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城市桥梁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9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80*****628
标签: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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