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通告
关于公开招聘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要求,为不影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及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空缺情况,受保山市爱之心服务社委托,龙陵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龙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
拟聘用时间:2025年4月。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岗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务实,能吃苦耐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群众生产生活;
2.户籍要求:具有保山市龙陵县户籍;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其他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
下列人员不作为购买对象:
1.不符合购买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880元/月,试用期满后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
1.发布通告(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通过龙陵县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通告。
2.报名(2025年3月11日至13日,上午8:00—11:30,14:30—17:30)
(1)报名地点:龙陵县民政局办公室。
(2)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本;
②身份证;
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④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张;
⑤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⑥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尿检证明;
⑦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2025年3月14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开招聘及选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面试由民政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2025年3月1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按照面试分数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提出拟聘人选(2025年3月17日)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
(五)公示(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根据体检结果,在龙陵县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联系单位:龙陵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875-*******
龙陵县民政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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