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7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7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7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优质生物质致密燃料(木屑)2万吨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东双林村 | 湖州荣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湖州荣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东双林村,2011年8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州荣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优质生物质致密燃料(木屑)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9月通过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南浔区分局审批,文号为:浔环管【2011】84号。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6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2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专业从事优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和销售,设计产能为年产优质生物质致密燃料(木屑)2万吨,目前项目已基本达产,环保设施已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 (一)、废水: 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民作农家肥定期清运。 (二)、废气: 本项目现状5台制粒机共用1台单筒旋风除尘器,除尘器出风口套滤袋(无排气筒),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于车间内,目前实际生产工艺取消了烘干工序,故无炉窑废气产生。 (三)、噪声: 建立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主要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门窗墙体隔声降噪;安装减振、消声器。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和筛选的次品;生活垃圾委托东双林村村委清运;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筛选的次品出售给湖州森特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废黄油桶委托原厂回收利用。 (五)、总量控制: 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CODCr、NH3-N总量指标。 (六)、环境管理: 项目加强了日常管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已落实报告表中提到的各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清洁生产: 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节能改造,同时减少污染物排放。 |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