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装备(2017)招标公告
潞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装备(2017)招标公告
潞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装备(2017)谈判公告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潞城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巡警大队装备(201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潞政采JZ【2017-02】
二、项目名称:潞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装备(2017)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1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报价,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预算金额:110543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夏战训服 | 套 | 37 | 详见谈判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 |
2 | 春秋战训服 | 套 | 37 | |
3 | 战训胶鞋 | 双 | 37 | |
4 | 防暴服 | 套 | 5 | |
5 | 战术背心 | 件 | 5 | |
6 | T型警棍 | 根 | 5 | |
7 | 连接警棍 | 根 | 5 |
注: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报价人应遵守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公安部协议供货目录企业中标通知书及省级公安机关生产销售备案登记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公安部协议供货目录企业中标通知书及省级公安机关生产销售备案登记表
五、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潞城市中华西街148号)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时须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08:50
2、递交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3、评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9:00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潞城市公安局 | 集采机构: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潞城市中华大街 | 地址:潞城市中华西街148号 |
联系人:牛志斌 | 项目联系人:张海军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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