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中心审讯设备及场所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办案中心审讯设备及场所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安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审讯设备及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ZXZX-201701-XY004
3、项目序列号:ZXZX-201701-XY004
4、项目联系人:王玉梅
5、项目联系电话:135*****547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安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审讯设备及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33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以上三项“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15000.00元,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01月18日 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1-12 09:30:00至2017-01-18 15: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广场金碧路1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1-19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1-19 14:30:00
12、开标地点:安龙县公安局会议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5,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1-12 09:30:00至2017-01-18 15: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贵州兴义湖南街支行
帐 号:****************98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安龙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安龙县城内
项目联系人: 宋波
联系电话: 139*****195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斜对面金碧路1号
项目联系人: 王玉梅
联系电话: 135-9591-9547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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