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LBCG*******
项目名称: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一包******元;二包******元;三包******元)
最高限价:******元(一包******元;二包******元;三包******元)
采购需求: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一包为食品监督抽检550批次;二包农产品抽检450批次;三包农产品抽检450批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10日历天内完成抽检任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特别提醒:本项目每个包只推荐一家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共有3个包。一个供应商可以对3个包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在前一包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后可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范围须包含食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磋商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70.75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
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采购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供应商
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
3、本采购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
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供应商解释处理。
4、本项目 N+1 轮报价采用系统内报价方式,回复时间不超过
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不作出回复,则视为维持上轮报价,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并及时刷新系统消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灵璧县灵城镇双拥路北侧
联系方式: 冯主任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叶工 181*****1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工 冯主任(业主)
电 话: 181*****125 0557-*******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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