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612-1640D3100389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612-1640D31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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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数量如下:
本次预计采购石灰量约3120吨。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各包中石灰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货物伴随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等。
2、交货及服务期:供货期及服务期为2年,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合同续签期限内的合同单价不超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价,合同续签期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五、投标说明:
1、本项目只分一个包,预计发包价:326万元。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货物数量。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某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7年1月 11日至2017年1月1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2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的货物和服务,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包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否则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货物相符,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区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1年11月至今投标货物制造商任一独立完成的生石灰在中国境内城市供水行业供货的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的时间为准)。
5.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6. 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公告。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2)。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标准,则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2、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该包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料装订成册,共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所有复印件需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或没有标注为“资审资料”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电话:***-********。
十三、其他:
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各项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所投标包号、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钉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投标申请人自带密封用纸袋和其他密封用具备用。
2.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招标公告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3.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http:///zbw/index.jsp)、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网址:www.gzwatersupply.com)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4、招标人如有需要,有权在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其真实性来确定其最终投标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有任何虚假、隐瞒,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下载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专区 | 原件 | ||||
2 | 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自定,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4 |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原件 | ||||
5 |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货物相符,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区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 资审资料 | |||
6 | 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需由制造商出具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货物相符,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区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 资审资料 | |||
7 | 2011年11月至今投标货物制造商任一独立完成的生石灰在中国境内城市供水行业供货的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的时间为准) | 原件备查 | 资审资料 | |||
8 | 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资审资料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2的内容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资审资料 |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或没有标注为“资审资料”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7、2018年度石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本公司没有被聘用为本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本公司、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证有违法行为;本公司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本公司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发生欠税、逾期未归还贷款的情况。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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