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关注,积极组织师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公布的项目具体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含202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2025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
二、申请办法
(一)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个人申报项目(“个人制”项目)、“项目制”项目。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分别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门)和学校推荐”和“先立项、后选人”的方式,开展今年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及推荐工作。
(二)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基本申请条件及申报时间等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具体信息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针对单位立项项目,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十四五”开放办学专项规划、“1233”工程、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及“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结合学院发展水平和规划,积极与对外合作交流处对接,鼓励牵头跨学院申报。
(四)针对个人申请项目,推荐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年度教职工工作计划,学生培养目标,按照“按需选派、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云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项目校内申请表》或《云南农业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申请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计划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推荐申请人选。
(五)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项目和人选,向省教育厅报送申请材料。
三、个人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将根据收到的书面材料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书面材料填报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二)请有意申请的师生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后提交至对外处合作交流处,由学校统一审核后提交省教育厅。
(三)有申报意向的师生请至少于具体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日期前15个工作日向对外合作交流处提交《云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项目校内申请表》或《云南农业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申请表》,确定申报意愿,如不提交者,最终申报结果自负。
四、书面材料报送
(一)对外合作交流处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请各申报人务必按要求装订并按时提交材料。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二)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项,请与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施雯(教师项目)、施东琦(学生项目)
联系电话:********。
附件:
1. 云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项目校内申请表
2. 云南农业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申请表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5年3月7日
标签: 留学 基金委 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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