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零星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2017年度零星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安吉分部委托,就湖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安吉分部各单位2017年度零星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17-0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物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家数

1

办公用品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1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7年1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8@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14:0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5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月24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5楼)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6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安吉支行

帐 号:8112 5912 8000 608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湖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安吉分部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安吉分部监察审计部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 经营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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