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新城小区1、2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示

广厦新城小区1、2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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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示
(招标编号:YCJS20250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4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委员
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地址:辽宁省盘
锦市兴隆台区青年路以东,兴油街以南,石化路以西,广厦艺术街以北。3.物业类型:住宅
小区(含高层/多层住宅、公共设施等)。4.总建筑面积:约 24 万平方米(含地上/地下),
其中住宅楼 25 栋,住户 1391 户。5.服务期限:3 年。6.项目需求: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
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管理;.
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及消杀服务;.客户服务、档案管理及投诉处理;.社区文化建设与应急
事件处置;.前期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内容进行维修新建投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
求。7.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业务按照《辽宁省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8.项目估算价:1.5 元/㎡,估算 414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
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招标
文件购买费用进行公对公转账凭证。2.招标文件购买汇款信息:账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账号:
72211170301801007442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①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②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
式;③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
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④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审核通过后,代
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
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⑤电子邮箱:
2415922037@qq.com,邮件发送后通知代理机构电话:15184257679。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
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霍田公路与向海大道交叉口创业大厦办公楼
1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霍田公路与向海大道交叉口创业大厦办公楼
14 楼。
七、其他
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 万元),须在 2025 年 03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前
递交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电汇方式缴纳),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投
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
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二份加盖公章并与发送邮箱一致的报名资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广厦新城小区 1、2 期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广厦新城小区
联 系 人:李晓峰
电 话:133902721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 ONE 尚城 A 座 10F
联 系 人: 龚女士
电 话: 15184257679
电子邮件: 24159220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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