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2017年度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建设招标公告
天保工程2017年度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建设招标公告
咸丰县天保工程2017年度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咸丰县天保工程2017年度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州发改审{2016}1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咸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县招标代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编号:ESTXZBXF2017-02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2000亩;建设地点为咸丰县天保工程2017年人工造林作业设计地块;时间要求:2017年2月底完成林地清理、整地和落实管护,2017年3月底前完成植苗;预算资金81万元。
2.1 招标内容:
林地清理、整地、植苗、新造林地管护和种苗采购。其中林地清理、整地、植苗、新造林地管护分别2000亩,种苗采购22万株(马褂木6.6万株、柳杉15.4万株)。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湖北省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同时应具备有效范围内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5.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咸丰县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林业局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
联系人:甘先生
电 话:189*****012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县招标代理部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29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3*****500
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县招标代理部
2017年1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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