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2008-0126(2))招标公告
工程监理(2008-0126(2))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
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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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工程监理费 | 1项 | 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沈阳市儿童服务保障中心楼及三项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建设地点: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院内 建筑面积:4115平方米,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 约50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7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招标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在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现通过招标择优选定监理企业实施工程监理。 2.资金来源与监理费得支付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监理费支付:按中标价格及监理委托合同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得要求 3.1为履行本监理合同之目的,投标人至少满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为非同体关系。并且做过同类工程者优先。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得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文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得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得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3.3.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监理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得合同情况。 3.3.3按规定得格式提供拟派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其他现场监理人员概况。同时必须保证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现场得主要监理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3.3.4按规定得格式填写完成本合同拟提供得主要监理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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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年检合格,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3. 询价采购文件的免费
即日起,各相关投标人可通过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参与竞标的投标人请于
7. 供应商入库通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8.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信息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咨询: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ccgp-shenyang.net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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