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和平村街背巷道路工程谈判公告
绥宁县和平村街背巷道路工程谈判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绥宁县和平村街背巷道路工程(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014)、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7SY00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湖南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绥宁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湖南九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和平村街背巷道路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014
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7SY008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合格
5、保修: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 量 | 预 算 |
/ | 绥宁县和平村街背巷道路工程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1.1896万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 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5、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月16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1月16日17:00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6:00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公司绥宁办事处(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路审计局对面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章):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51*****199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151*****695 ****-*******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路审计局对面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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