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科技交流活动室维修工程(小型工程)

宝安区科技交流活动室维修工程(小型工程)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XX********02
工 程 名 称:宝安区科技交流活动室维修工程(小型工程)
公 告 时 间:2017年1月11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本次项目为初步设计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和修缮维修内容。
招标部分估价:77.737148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7-01-12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7-01-13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限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项目经理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协助建设方对施工方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督。 7、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原件扫描件);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原件扫描件)。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于剑锋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经 办 人:冯健芬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航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杜灿光 ******** 150*****0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活动室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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